上报完成整改,又被中央督察组曝光,湖北涉磷问题为何如此反复?
9月6日,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提到:湖北省黄冈、孝感、襄阳等市推进磷石膏资源化综合利用不力,磷化工企业污染环境问题突出。
作为长江径流里程最长的省份,湖北省应将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然而在总磷污染成为长江流域首要污染物的背景下,为何湖北省部分地市磷化工企业污染问题依旧突出,磷石膏的综合利用工作为何停滞不前?
现场摸排:污染情况触目惊心
“老大爷,这溪里的水对您生活影响大吗?”
“肯定大啊。这水以前是用来浇田的,现在如果用溪里的水浇田,庄稼就全都死了。”
对话中所谈到的溪流,位于湖北省黄冈市武穴市梅府社区。今年7月,督察人员掌握相关线索,提前奔赴黄冈武穴进行情况摸查。然而,到达梅府社区刚下车,督察人员就被眼前的情况惊到了。
一条蜿蜒的山泉溪,其中却是淡白色的水体,顺着地势向远处缓缓流去。在小溪两边的砂石上,依稀可见白色的痕迹。
督察人员现场检查祥云公司长江边老磷石膏库
督察人员顺着溪流,向上游方向走去。约百余米后,督察人员来到溪水的源头——被当地人称为大泉洞的泉眼。清晰可见的是,磷石膏渗漏液从泉眼中流出,泉眼周边水体呈乳白色。
据督察人员介绍,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轮镜塘磷石膏库位于梅府社区周边。由于防渗措施落实不到位,轮镜塘磷石膏库在2018年建成投运后不久便发生渗漏并污染周边水体。
而在下游方向,山泉溪形成明显的污染带,经梅府港汇入东风港,港内出现鱼类死亡现象。
污染水体不仅影响水生物生存,对于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更是造成了严重影响。督察人员就溪流污染造成的影响询问周边住户,便有了前文老大爷的回答。
督察组对大泉洞泉眼、周边地表水、下游500米处河水分别进行采样,监测结果印证了老大爷的说法。水体污染情况极其严重,其中最严重的大泉洞水样pH值为4.14,呈酸性,氨氮和总磷浓度分别为27.1毫克/升和695毫克/升,分别超地表水Ⅲ类标准26.1倍和3474倍。
然而在湖北,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轮镜塘磷石膏库绝非磷石膏环境污染问题的个例。督察组查访发现,在孝感市,湖北省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磷石膏库渗漏。在襄阳市,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磷石膏库内雨天磷石膏被冲刷直排外环境……
历史梳理:因该问题湖北被多次点名
湖北省作为我国磷化工第一大省,磷化工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磷石膏年产生量位居全国首位,2020年湖北省磷石膏产生量近3000万吨。
同时,湖北省磷石膏的堆存量也相当庞大。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湖北省磷石膏堆存量已达2.96亿吨,全省磷石膏库(含在用、闭库和停用)共37座,有18座距长江和汉江干流不足5公里,最近1座距离长江仅50米。
中国建材联合会石膏建材分会秘书长杨再银指出,磷石膏中主要杂质元素是磷和氟,磷元素含量的飙升会让水体富营养化,鱼类贝类等动物因缺氧死亡。此外,如果堆存管理不当,磷石膏中的可溶性氟会流入水体与土壤,人通过食物与饮水摄入过多会严重影响身体健康。
祥云公司轮镜塘磷石膏库
经过梳理可以发现,针对磷石膏污染问题,近些年湖北省屡被点名:
2017年4月14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北省委、省政府反馈督察情况中指出:沮河宜昌段受磷化工企业排污等影响,总磷污染严重,宜昌等地区磷化工行业无序发展,加重了长江支流及干流总磷污染。
2019年5月6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北省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中指出:钟祥市整改等待观望,敷衍应对,14个磷石膏堆场中,有11个不同程度存在防渗、截洪和防扬散设施不完善等问题,环境污染和隐患十分突出。
而2020年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中,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轮镜塘尾矿库渗漏名列其中。
针对这些点名,湖北省表示开展磷化工全面排查,坚持清单内与清单外问题整改相结合,举一反三。
2020年4月,湖北省上报的“回头看”整改情况报告中称,加强了沿江磷石膏渣场和尾矿库隐患排查治理,磷石膏问题均得到有效整改,无新增问题。
但,事实并非如此。
原因分析:磷石膏综合利用推进不力
一边是牵动着粮食安全问题的磷肥生产与持续大量产出的磷石膏,另一边是巨量堆存带来的生态环境风险,二者矛盾只能依靠磷石膏的综合利用来得以破局。
然而,本应在湖北省磷石膏堆存生态环境风险问题解决中扮演重要角色的磷石膏综合利用,发展的步伐却迈得异常缓慢。
国家2011年在《关于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中就明确提出,到2015年底磷石膏综合利用率提高到40%。而湖北省直到2021年印发的相关文件中才首次明确,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要提高到40%以上。
与湖北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距离不远的贵州。2018年,贵州省全面实施磷石膏“以用定产”,实现磷石膏产销平衡,争取新增堆存量为零。2018年,贵州磷石膏的综合利用率从不足40%提高到了67%。
磷石膏综合利用不力还体现在配套措施、任务要求的缺失。2018年,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支持全省沿江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中提出,要制定鼓励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措施,为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提供技术支撑和财税政策支持,完成时限为2019年6月。然而至今,任务牵头责任部门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并未按照要求出台鼓励政策、编制专项规划以及对相关地市下达具体工作任务。
事实上,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的经信部门对磷石膏综合利用底数不清、情况不明。
“2020年产生磷石膏450万吨,综合利用30万吨,而2019年基本是堆存,没有综合利用。”
督察人员来到黄冈市一家磷石膏企业进行核实时,企业负责人向督察人员承认2019年综合利用率为0,2020年综合利用率为6.6%。由于该企业是黄冈市唯一的磷石膏产生单位,因此这两个数值便应当是黄冈市2019年和2020年磷石膏综合利用率。但这与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提供的磷石膏综合利用情况表上黄冈市相关数据相差甚远。
或相关行动缓慢,或措施任务缺失,或底数情况不明,以上种种因素导致磷石膏综合利用推进问题迟迟得不到有效解决。
湖北省磷石膏未来何去何从,值得关注。
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库热西在吉林省督导检查 重点关注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
来源:中国环境APP
编辑:邢翰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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